|
尊敬的各加盟店店东、店长:
您们好!
首先恭祝生意兴隆、一切顺利!
自公司与各加盟店合作以来,得到各店的广泛支持与理解。现总部更成立并扩大了加盟服务体系,针对各加盟店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得以更加快速高效的解决。同时,也真心希望得到你们诚挚的建议和意见。
从现在起需总部签买卖合同的门店,必须把房源备案信息传真至总部由总部统一安排法务上门签约,否则总部不给予门店备案、签约、望各加盟店配合,请提前10天备案,请在传真上写上:产证编号、物业地址、权利人姓名,签约时间,门店名称,备案金额,门店联系电话,联系人。
注:首次购房的买进方购买90㎡以下的房子可享受1%契税优惠,但必须在交易过户前7天办理相关查询手续(杨浦区为重点区域)。
汉昌物业(上海)有限公司
2010.03.04
|